怀宁县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实施方案

更新: 2019-06-27 08:19:41 热度:
怀宁县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实施方案

 怀宁县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实施方案

怀宁县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9]13号)、《安庆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宜教体发〔2019〕6号)和《关于下达各县(市)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通知》(教体办[2019]239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普职协调、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原则,推进我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适应新高考改革和新课程改革的要求;着力源头治理、过程公开、从严监管和严肃执纪,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和普及有质量的高中阶段教育。

2019年我县初中毕业生数为5359人(比2018年减少46人),高中阶段招生人数为537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3060人(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见附件2),比2018年减少40人;中职招生计划2310人,比2018年减少440人。

(一)扎实做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1.进一步落实职普大体相当要求

根据应届初中毕业生底数,引导初中生源合理分流。各校要建立起未参加中考的初中生生源追踪制度,切实掌握流失学生去向,并动员他们回到县内职业学校就读。县教育局将把中职招生任务同步分解落实到各初中学校,明确初中学校的责任和任务。各初中任务的完成作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

2.进一步健全中职招生工作机制

各学校要有专人不间断维护,确保中职招生录取平台(http://zhk.ahzsks.cn/)运行顺畅。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中职学校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工作由毕业生所在初中学校统一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3.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宣传引导

各中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职业启蒙教育和政策宣传,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要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努力营造职业教育良好氛围;要积极采取激励措施,扩大招生规模。初中学校要做好毕业生志愿填报的辅导工作,引导适合上职业学校的学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要拓宽生源增长渠道,积极引导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返乡农民工以及农村地区新成长劳动力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二)普通高中招生

1.招生对象。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参加省、市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其结果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定向指标。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今年我县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继续按招生计划的80%指标定向分解到初中学校,定向到校指标根据各初中实际就读满三年的毕业年级报考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定向指标见附件3)。

享受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2019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满三年、填报省示范高中定向招生志愿、考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符合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资格审核按照怀教基函〔2019〕9号文件执行。

在外地完成义务教育,当年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在集中报名点报名的应届考生,享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指标。其指标分配原则和办法与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分配相同,即根据集中报名点报考人数、按照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的比例切块分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精神,现役军人子女享受转入初中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

3.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公、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县域招生。各普通高中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统一招生录取结果为新生建籍。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是示范高中的,取消其示范高中称号。

我县在今年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中设立用于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专项计划。招生计划共10名:怀宁中学4名,新安中学3名,高河中学3名。录取办法:根据中考考生志愿,按照定向录取和统招录取的方法,省示范高中如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录取人数达到分配的专项计划,不再降分录取其他贫困户子女。如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被录取人数不足,则在该校分数线基础上下降20分补充录取此类考生。如仍未录满,则不再补录,招生计划用于录取其他考生。

我县所有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将加盖“怀宁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印章,没有加盖此印章的录取通知书,一律无效。

从今年起,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借读生,严禁“人籍分离”,各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执行。已经正式录取的学生,无故不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就学资格,招生学校不得为其申请建立学籍。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在56人之内,不得实行大班额编班。

民办普通高中统一招生计划实行与公办学校同等管理。民办学校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可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浮20分。

4.综合素质评价。进一步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校应按《安徽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教基〔2006〕10号)要求在初中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全体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在外地就读的我县户口应届考生由就读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加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报县教育局审核汇总。具体工作安排按照怀教基函〔2019〕7号执行。

5.志愿填报工作。今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知分填报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在中考成绩揭晓后,县教育局按照招生计划公布一般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市示范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确定),通知各校组织考生填报志愿。今年普高招生继续单独使用《考生志愿表》,招生学校共7所:省示范高中3所、市示范高中2所、民办普通高中2所,每名考生可填报A、B、C、D共4个志愿和服从志愿。《考生志愿表》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并且由家长签名盖章,填写造成的失误或错误由考生本人及其家长负责,各校上报志愿必须认真核对,不得出现任何失误。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干涉考生填报志愿,志愿表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考生志愿。

6.录取方法。全县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在县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基教科、职成办等科室共同完成。

普通高中录取首先确定全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到相应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考生成绩、学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录取时每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录取为省、市示范高中的考生和定向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必须达到2B2C以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原则上应达到4C以上。

录取结束后,县教育局将公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学校,未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招生计划已完成的学校和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

8.鼓励自主招生。为推进课程改革、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和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支持各高中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自主招生。我县2019年怀宁中学凤鸣班面向全县自主招生90人,纳入该校总招生计划。具体工作安排按照怀教基函〔2019〕3号文件执行。

9.中考政策性加分。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款之一的考生可享受政策性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侨眷(指祖父母、外祖父母、考生本人的兄弟姐妹在国外定居的)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县外办证明材料);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县台办证明材料);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民政部门签发的《烈士证》及能证明是烈士子女的相关材料);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材料);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证明)。

(6)现役军人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8分投档(须提交师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工作单位、岗位性质证明等材料)。

(7)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8分投档(须由县公安局审定合格后报教育局按程序审核办理)。

(8)因公牺牲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英雄模范、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8分投档(须由县应急管理局审定合格后报教育局按程序审核办理)。

具体工作安排按照怀教基函〔2019〕8号执行。

10.建档。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都必须建立考生档案。档案内容:①志愿表(档案封面);②毕业生登记表;③学籍管理与素质发展记录册;④《怀宁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⑤政策性加分申请表;⑥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今年普高招生仍然使用学生学籍管理档案袋建档,非统一的学籍管理档案袋建档材料一律拒收。报考普通高中学生都必须建立考生档案,无档案生一律不予录取普通高中。

凡报考普通高中的所有考生档案务于7月18日-20日上交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验,报考中职类和五年制大专考生建档工作由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考生建档登记表备注栏对历届生必须注明“历届生”字样,资格审查由学校负责。

加强中招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一)加强对中招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怀宁县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1)。在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科室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基础教育科和职成教办分别负责普通高中和县内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中考考务及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教研室负责中考网上阅卷,基础教育科组织体育考试,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组织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中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形成行政部门制定政策并监督执行的工作机制。

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高中阶段招生方案,明确相关人员职责。

(二)加强对中招工作的宣传。全县教育系统要充分、细致、精准解读当地入学政策,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督促各初中学校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途径,明确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考试招生的政策;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多途径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增强群众对招生入学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个别学校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三)严肃中招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严禁”,严守安庆市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六条底线”。县教育局将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招生结束后,按照隶属关系,县教育局将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低于招生计划10%的比例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跨省辖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是省级示范高中的,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两年内不得恢复,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民办普通高中因违规招生受到省教育厅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

(四)加强学籍管理。要严格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基〔2018〕117号)有关要求,通过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强化对普通高中招生的监管。普通高中招生完成录取工作后统一将招生录取名单导入中小学招生系统中。对因违反招生规定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将严肃追究违规主体的责任。

各高中学校要按照省市学籍管理统一规定,及时采集2019年秋季新生学籍信息,通过学籍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预审核后,于9月28日之前分别报送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职成教办。学籍上报要实行承诺制和公示制。

附件1

怀宁县2019年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

招生计划

代码

名 称

011

怀宁县中等专业学校

1000

012

1000

013

310

合 计

2310

附件2

怀宁县2019年省级示范高中定向招生名额分配表

怀宁县2019年省级示范高中定向招生名额分配表

学 校

中考报名数

怀宁中学

新安中学

高河中学

独秀初中

898

120

80

80

振宁学校

727

100

65

65

高河初中

264

36

24

24

金拱初中

128

18

12

12

茶岭初中

145

20

13

13

育儿初中

150

21

13

13

清河初中

114

16

10

10

凉亭初中

146

20

13

13

三祝初中

66

9

6

6

秀山初中

59

8

5

5

枫林初中

70

10

6

6

月山初中

215

30

19

19

石镜初中

115

16

10

10

洪铺初中

206

28

19

19

黄墩初中

232

32

21

21

希望中学

90

12

8

8

小市初中

110

15

10

10

石牌初中

560

77

50

50

腊树初中

238

33

21

21

雷埠初中

161

22

14

14

平山初中

56

8

5

5

大洼初中

84

12

8

8

黄龙初中

44

6

4

4

135

19

12

12

合 计

5013

688

448

448

安庆中考

中考信息不断变化,阳光信息网提供的中考资讯、成绩查询、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教育部门的信息为准!


  推荐阅读:
  汕尾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办法
  佛山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驻马店市高中宏志班招生办法
  2018年柳州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2018年淄博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自贡市2018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分解表

相关文章

上一篇:2019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确认表
下一篇:怀宁县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Copyright © 2014-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阳光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