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肇庆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更新: 2018-03-19 09:00:50 热度:
2018年肇庆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2018年肇庆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五、录取

(一)录取组织管理

我市2018年所有高中阶段学校统一使用省中招平台进行网上招生录取。省属中职学校(含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跨市招生中职学校)的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委员会组织,市属中职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招生委员会组织,市招生办具体负责投档、录取和审核工作。肇庆中学的新生录取工作在我局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市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行负责组织录取工作。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工作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县(市、区)中考部门负责投档、录取。

为了巩固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确保我市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任务的完成,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在省中招平台统一投档录取的基础上,应抓紧做好招(送)生的组织、补录工作。中职学校可根据各自的办学特点,采取凭初中毕业证书注册入学、多次录取等形式进行招生。

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肇庆市教育局关于改革高中阶段招生办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肇教〔2017〕10号)执行。

(二)录取时间安排

1.肇庆中学、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工作要在2018年7月15日前完成,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中职学校录取。

2.中职学校秋季招生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18年7月10日—8月5日,统一在省中招平台进行录取,新生录取名册打印及备案时间为9月11—15日;第二阶段为2018年8月20日—11月25日,未完成招生任务的学校自主组织生源,并于12月10日前通过省中招平台办理录取手续,及时到市招生办打印新生名册,办理录取审核手续。

3.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提前单独统一考试、单独招生,有关工作暂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9号)。肇庆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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